具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人:出生于1984年,地址台湾,桃园市平镇区南世坊005邻27巷8号3层的Juan Pao Yen女士。应 1985 年出生的 潘宏泰(Phan Hong Thai) 的请求,法院正在解决有关确认孩子父亲身份的民事案件。潘宏泰的地址,芹苴市乌门郡周文廉坊第10区。潘宏泰要求确认他正直接收养2020年6月3日出生的阮潘明诗(Nguyen Phan Minh Thy)是孩子的父亲。阮潘明诗是潘宏泰和Juan Pao Yen的共同孩子。
请Juan Pao Yen女士立即直接联系芹苴市人民法院或就上述案件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经领事认证)并发送至地址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街17A号,电话号码 +84.0292.3.820.067(Nguyen Van Cu Street, An Binh Ward, Ninh Kieu District, Can Tho City, Phone: +84.0292.3.820.067)供考虑和结算。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如果Juan Pao Yen女士不在场且对案件的解决没有意见。芹苴市人民法院将在她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