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出生,国籍台湾,地址台湾,张化县花坛乡桥头村018邻长升路20巷26号的Yao Kai Chi先生,关于法院审理了陈氏玉碧女士与Yao Kai Chi先生离婚一案,作出如下判决:
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准许陈氏玉碧女士与Yao Kai Chi先生离婚。因陈氏碧玉女士没有提出要求,因此不考虑夫妻的共同子女和共同财产。
原告陈氏玉碧女士有权在收到判决书或自判决书发布之日起15天内提出上诉。
被告人Yao Kai Chi先生有权自判决书依法公告或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上诉,请求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上诉程序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