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

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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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在越南,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很早就重视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在艰苦的建国初期,1946年4月11日,胡志明主席写信呼吁越南地主和农民加入农业合作社。他老人家在信中强调:“农民要致富,农业要兴旺,就需要合作社”; “合作社是合资、合力。资本多,实力强,吃苦少,好处多。”77年的实践表明,集体经济是重要经济成分,要与国有经济同时得到巩固和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坚实基础。

目前,越南共有2万9千多家注册合作社,吸引近700万户家庭参加,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

正确的方向

在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 - ảnh 1太平省发展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越南共产党各个时期的决议和指示都指出,在总结以合作社为核心的集体经济建设实践的基础上,理论和认识的发展符合国家的发展进程和全球的发展趋势。党的重大决议和方向已经制度化为法律,其中创建了法律走廊的2012年版《合作社法》,促进了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的发展。目前,国会同有关机关正对《合作社法》进行修改和补充,有望在即将召开的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可见,正确适合的主张、政策和法律已经并将推动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创造能力、创新思维、应用技术、合理投资。从而营造开放的经济发展空间,创造产品和财富,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其结果就是在越南,以合作社为核心的集体经济有多种合作方式(合作社、合作组、合作社联合会……)。正在活动的2万千多家合作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左右。

       让集体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坚实基础

为使合作社和集体经济适当发挥作为国民经济坚实基础的作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说:“也许我们需要一个联合行动计划来培训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认识,提高合作社领导的能力和知识。我们要对接企业与原材料专产区,以形成新的动力,让人们看到参加合作社后,成本降低了,有稳定市场了,就愿意加入合作社的生产链。”

在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 - ảnh 2本台与越南合作社联盟4月6日在河内联合举行的《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研讨会。

对于当前合作模式规模小、内部能力弱、凝聚力低等问题,越南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陈维东表示:“我部已建议政府向第十五届国会提交《合作社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合理规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全面规定土地、资金、市场等8项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特别是解决合作社当前面临的资金和人员两大问题。这项法律草案还朝着最大限度消除企业实现自主和自决的障碍的方向进行修改。此外,计划投资部还制定了3个重大项目和任务,其中包括制定全国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提交国会试行若干机制和政策,使合作社发展成为合作社联合会,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正确、全面认识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是发展集体经济模式的重要因素,其中首要任务是加强宣传,提高干部和人民的认识。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副台长范孟雄在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与越南合作社联盟4月6日在河内联合举行的《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研讨会上谈及该问题时说:“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是国家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之一,将通过现有的新闻类型向公众广泛宣传集体经济各项重要内容,合作社发展总体情况;为制定解决方案和修改法律条款贡献更多声音。同时,通过解释说明,回击一些缺乏善意的敌对的个人与组织此前对集体经济模式的质疑歪曲、否定甚至全盘抹杀。”

以正在做出的努力,集体经济和合作社今后将为国家经济发展事业做出更多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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