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是衡量国家发展水平的标尺,在社会生活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革新事业的开展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越南正逐步建设和完善由党领导的民治民有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法律发挥关键作用。
法律体系是衡量国家发展水平的标尺
政治局2005年5月24日颁布的关于到2010年越南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战略及到2020年展望的48号决议确定法律体系必须 "配套、统一、可行、公开透明,重点是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民治民有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三大继承了48号决议并补充了法律体系的标准,即"完整、及时、配套、统一、可行、公开、透明、稳定,以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心、推动创新,确保快速可持续发展"。一年后,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在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27号决议。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和转折点。这是党首次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门颁布决议,其中确定主要目标是: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统一执行;尊崇宪法和法律,尊重、保障和有效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
自中央48号决议颁布以来,国会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和十五届七次会议共审议通过法律超过300部; 其中有许多重要文件,如:2013年宪法、土地法修正案、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2019年全民公投法、2016年信息获取法等。此外,有关部门也颁布了许多规范性法律文件来指导和组织实施法律规定。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基本得到保障。
法律建设思维转变
在新时期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立法思维革新的目标是建设民主、公平、人道、现代、完整、配套、统一、及时、可行、公开、透明、稳定、易获取的法律体系,为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开辟道路。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2024年10月20日发表的 “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党性”的文章中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需要不断完善以制度化党的路线和政策。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要有严格、科学、民主、灵活的法律建设程序,以及时对实践中出现的影响发展的问题做出政策反应和提出解决措施,遵循国家、民族利益至上并予以保护的原则。
苏林总书记在十五届国会八次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话要求强烈转变法律建设思维,既要确保管理要求,又要鼓励创新,解放全部生产力,释放各类资源推动发展。
“紧跟实践、立足越南实践以制定适合的法律规定;边做边总结经验。不急躁,但也不求全,以免错失机遇;以人民、企业为中心和主体。尽快建立法律走廊,对新问题、新趋势、特别是与工业革命4.0、人工智能、数字转型、绿色转型有关的问题予以调整,为成功实现数字转型革命创造法律框架,为今后国家发展创造突破口”。苏林总书记指出。
法律建设工作的成果和质量在实现党的十三大提出的目标、观点、方向和战略突破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转变法律建设思维不仅有助于在新时期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能释放服务国家发展目标的各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