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由原告杨氏日(Dương Thị Nhựt)女士(出生日期:1987年1月1日,地址:越南金瓯省富新县越胜乡协成村,现为越南金瓯省阮越概乡协成村)与被告WU, JINLONG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6年1月2日7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越南金瓯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金瓯省新城坊8坎孙德胜路301号。 我院要求 WU, JINLONG 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和解以及案件审理过程。如果LI CHUAN YI 先生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 Từ khóa: VOV 越南金瓯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