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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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Kao Jung Hung 先生(出生日期:1963年,地址:中国台湾花莲县花莲市主权里001邻德安6街105巷2号3/3楼),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陈氏明(Trần Thị Minh)女士(出生日期:1977年,性别:女,国籍:越南,身份证号码:072177002356,签发日期:2021年12月27日,签发机关:越南居住注册管理与居民国家数据警察局,地址:越南西宁省杨明珠县福宁乡宝袋村4组915号)与被告 Kao Jung Hung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间:

越南时间2025年5月15日8点00分。

开庭地点:西宁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山坊宁中街区陈富路80号(Số 80, đường Trần Phú, khu phố Ninh Trung, phường Ninh Sơn, thành phố Tây Ninh, tỉnh Tây Ninh, Việt Nam)。

我院要求 Kao Jung Hung 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案件审理过程。

如果 Kao Jung Hung 先生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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