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范文本对此进行了具体说明。 越南也组织落实已颁布的法律规定;对打击上述捕捞行为的急迫措施进行了宣传并加强与沿海国家、岛国合作;与欧盟进行对话,随时通报越南已经和正在开展的朝着高度负责方向改善渔业的工作进度。 去年10月23日,欧洲理事会对越南出口欧盟的水海产发出“黄牌”警告,同时向越南提出9点要求,要求越方立即在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的6个月之内实施。(完)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积极处理欧洲理事会水海产开采“黄牌”警告 Feedback Submit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