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
(VOVworld)- 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草案,吸引国会代表与全国选民的关注。本台和越南中央电视台对这场讨论进行了现场直播,服务全国选民。
(VOVworld)- 据本台记者玉英报道,越南十三届国会九次会议6月1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草案,吸引国会代表与全国选民的关注。本台和越南中央电视台对这场讨论进行了现场直播,服务全国选民。
《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各级地方政府的有效运作,通过地方政府建设和对其活动的监督发挥人民做主权。代表们基本同意该草案的多项内容,但在各级地方政府的调整范围和任务、权限界定方面仍存在不同意见。
关于调整范围,各位代表建议草案对特别经济行政单位作出更明确规定,因为按照宪法规定,该类型单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中的一种。
坚江省国会代表阮氏金小建议:“我赞同草案关于各级地方政府均设立人民议会及人民委员会的规定。该规定符合2013年版《宪法》。至于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我赞同国会常委会意见采纳、说明报告中关于草案不具体限定特别经济行政单位人民议会代表数量、人民委员会成员数量,以及不规定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具体任务和权限的内容。这些问题应由国会在批准成立特别经济行政单位的决议中明确规定。这样更加合理。”
当天上午,国会讨论《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中仍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问题。多名代表认为,草案要更加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级、分工,确保政府统一管理,同时良好发扬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及责任自负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