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劳动法修正草案和存款保险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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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23日就劳动法修正草案和存款保险法草案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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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23日就劳动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包括:调整范围、对象、基本薪资、劳动时间、劳动者的退休权、退休年龄、女性产假等。关于薪资和基本工资,有与会代表认为,应就薪资结构、薪资依据、防范同工不同酬、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并补充具体规定。一些意见认为,应规定小时基本工资,以适应劳动市场需求。茶荣省国会代表吴氏明说:我们规定不鼓励加班,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00小时,但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仍需加班,却没有得到加班工资。因此我们要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工在加班问题上的权益和责任”。       关于退休年龄,国会代表同意草案的规定,即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一些特殊职业可提前退休。另一些职业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适用对象是科技工作者、 专业劳动工作者。岘港市国会代表黎文黄说:目前,越南正处于人口结构黄金时期,适龄劳动力充沛。若我们采取适当培训措施,合理使用劳工,将为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女性产假期,国会代表同意产假为6个月,以符合越南正实施的6个月母乳喂养期。

      下午,会议讨论了存款保险法草案。与会代表就六大修改内容进行了讨论,其中备受关注的有投保对象、存款币种、保险限额及保险费率等内容。根据法律草案规定,投保人仅为个人,因此部分意见认为,应把投保对象扩大到组织、国家机关和企业。关于存款币种,大多数意见同意是越南盾,而不应扩大到外汇、贵重金属和黄金。因为这可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在居民中形成外汇和黄金囤积心理。义安省国会代表潘文贵说:“目前,存款保险费率为0.15%。对所有对象实行一个费率无法在银行间形成健康的竞争。应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计算费率,这样才能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
       芹苴市国会代表黄文接表示:“我同意国会常务委员会交由政府成立越南存款保险组织,并交由国家银行负责管理的建议。为确保其透明性,应在法律中明言规定保险费率。我也同意政府制定费率,并在国家银行建议基础上调整不同时期费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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