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9次会议讨论2016年国会法律法令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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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草案增加了有关监督活动效力和效果的原则性规定,其中指出,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活动。


(VOV)-据本台记者玉英报道, 越南13届国会9次会议5月22日分组讨论《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草案)》、《提高国会、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效力和效果法补充(草案)》。

草案增加了有关监督活动效力和效果的原则性规定,其中指出,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活动。

国会代表对《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制定和颁行的必要性表示赞成。

一些代表建议取消接受监督对象有权拒绝回答、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规定;同时增加组织机关和个人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

当天上午,国会代表也分组讨论2016年国会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13届国会任期内及今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方案;讨论2014年版《社会保险法》第60条。

下午,国会代表在全体会议上讨论《法律规范文本颁行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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