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举行研讨会,分享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国别报告的经验。 |
2008年问世以来,普遍定期审议制度被评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最成功的审议制度之一。它在对话、合作、平等、客观、透明和建设性的基础上,帮助各国加强能力,全面履行人权领域各项义务和承诺。
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国别报告过程中,越南始终体现认真、负责任的精神。越南接受的建议也越来越多,在第三次审议中接受率为83%,高于各国平均水平。去年初,越南向人权理事会提交自愿中期报告,是提交这项报告的39个国家之一。
对于第四次审议,越南将于明年初提交报告。报告编撰过程中,越南一直努力遵守一些原则,其中包括将落实普遍定期审议制度各项建议与落实我国关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体主张和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紧密结合。
研讨会听取国际代表关于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报告的经验,以及关于各种新趋势和新建议的介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