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将通过多项国家机构组织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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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其中包括《国会组织法修正案》、《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地方政权组织法》、《人民法庭组织法修正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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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将通过多项有关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律草案。其中包括《国会组织法修正案》、《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地方政权组织法》、《人民法庭组织法修正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
《国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对国会各机构进行了具体分工,并明确其任务和权限,防止交叉、重叠,推进国会及其下属机构活动的去行政化。
该法还明确国会代表的中心地位与作用,民族委员会及国会各个委员会是国会常设专门机构,国会常务委员会是国会常设机构。
由于2013年版宪法中有多项有关国家权力机关组织的新规定,因此必须对2001年版《政府组织法》进行修改,特别是关于政府组成及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关系的内容。
这次修改《政府组织法》的目的是继续革新政府的组织及活动,建设一个强大、高效的政府;统一、畅顺,有力发扬民主与法治,为人民服务、为建设与发展国家服务的国家行政体系。
《地方政权组织法(草案)》旨在按照2013年版宪法规定合理组织地方政权;保障各级地方政权有效活动及中央到地方国家行政体系的统一、畅顺;发挥人民在制定与监督地方政府活动中的做主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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