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 |
2009年11月18日,越中两国签署了三份有关边境问题的法律文件。两国完成实地勘界立碑工作并签署陆地边界3份法律文件在政治法律和外交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8月2日在河内出席《越中陆地边界条约》签署25周年暨越中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签署15周年总结会议并发表讲话强调:“2008年12月31日边界勘界立碑工作的完成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翻开了两国关系史新的一页,成为越中边界线建设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满足两国人民的愿望,为创造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环境做出了贡献。”
关于越中陆地边界的法律文件,即《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陆地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和《陆地边界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记录了实地勘界划界的全部成果。
完成越中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并按照3项法律文件管理边境以来,越中陆地边境稳定,边境社会安全秩序得到保障。双方重视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发展边境地区,加强贸易往来。
越共中央对外部部长黎怀忠表示:“共同磋商,制定大方向,将越中和平、稳定边界线建设成为合作、稳步发展的边界线。我们将继续与中方积极配合,将越中陆地边界建设成为真正和平、稳定、友好、合作与发展的边界线,给两国人民,尤其是边民带来清平、安宁、温饱、幸福的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