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西宁省人民法院根据原告阮氏梦深(Nguyễn Thị Mộng Thắm)女士,出生日期1989年,居住地址:居住地址:西宁省周城县同起乡苏二村提起的离婚申请开庭审理。2018年7月18日初审案件的55/2018/HNGĐ-ST号判决如下:
1.接受阮氏梦深女士的请求。
2.准许阮氏梦深与LU SHIH MING先生离婚。
3. 关于婚生子,共同财产、债务:没有提出要求。
LU SHIH MING先生的上诉寄去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山坊宁忠街区陈富路80号。电话号码:(+84)02763.820538)。
若通知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LU SHIH MING先生不上诉,则判决即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