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武氏香(VU THI HUONG)女士与KO-CHUN-HAO先生的离婚纠纷案。 案件判决开庭时间: 第一次:越南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8时 第二次:越南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14时 我院要求KO-CHUN-HAO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到庭参加。若KO-CHUN-HAO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海防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