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7年10月10日8时第一次开庭判决本案。如果WU SHENG HUNG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7年11月10日8时第二次开庭判决本案,开庭地址:越南平顺省藩切市阮必成路16号。 我院要求WU SHENG HUNG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和地址到庭参加。若WU SHENG HUNG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平顺人民法院通知书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