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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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平顺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Hsiao Chih Chiang先生,出生于1980年,国籍,中国台湾,居住地址:中国台湾,平东,萨城、温悬,003邻,内街29号(Số 29 Nội Phố, khóm 003, Ôn Tuyền, Xa Thành, Bình Đông, Đài Loan (Trung Quốc))。

2021年10月15日,平顺省人民法院根据原告诉状对离婚纠纷一审开庭审理。原告是丛菊霞(Thòng Cóc Hà),出生于1985年,居住地址,平顺省北平县海宁乡海乐村正女王路135号。

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的第 21a/2021/HNGĐ-ST 号一审婚姻和家庭判决中,宣布:

1.    接受丛菊霞(Thong Coc Ha)女士的诉讼请求。 丛菊霞(Thong Coc Ha) 女士与 Hsiao Chih Chiang 先生离婚。

2. 关于诉讼费:丛菊霞(Thong Coc Ha) 女士必须承担 30万 越盾的一审婚姻和家庭诉讼费。丛菊霞 女士已根据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平顺省民事判决执行部门的法院费用预付款收据编号 0009556 预付了 30万 越盾。 丛菊霞(Thong Coc Ha) 女士已全额支付一审婚姻和家庭法庭费用。

注意:如果被告有上诉,被告的上诉应送交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平顺省藩切市阮达清大道16号男;电话号码: (0623.821780)。

如果Hsiao Chih Chiang先生自发布通知之日起01个月内不上诉,该判决将具有法律效力。

(附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婚姻家庭一审判决第 21a/2021/HNGĐ-ST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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