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说,人权和公民权是越南国会高度重视并优先制定法律,以具体落实2013年版宪法的两个领域之一。他是三月九日在越南电视台《人民问-部长答》节目上做上述表示的。
越南国会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通过的宪法体现了越南对宪法在承认、尊重、维护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问题上所发挥作用的认识和理论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这完全符合人类对宪法共同价值的认识,也符合时代的共同发展趋势。
人权与公民权是国会的优先立法领域
2013年版宪法获得通过后,越南国会随即颁布了实施宪法决议。根据这项决议,国会常委会颁布实施宪法计划,政府也颁布行动计划,旨在落实国会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计划,其中列举具体的法律目录,并明确了今后组织实施的具体时间表。特别是确定人权和公民权是国会高度重视并优先立法的两个领域之一。
司法部部长何雄强说:“按照国会常委会和政府的计划,将修改、补充和颁行多项新法律,目的是具体化宪法中的人权和公民权等相关规定。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民事权文本。目前,有关法规文本政府已提交国会常委会审议,国会也将批准2015年立法计划。基本上,有关人权和公民权的法律,国会将于2015和2016两年分别予以审议,批准和颁行,其中今年的已经得到确定。”
在颁布法律的同时,有关人权和公民权的法规文本起草质量也受到重视。何雄强说:“政府总理要求司法部重新审核所有工作,目的是督促落实人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政策。总理甚至还要求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目的是基于宪法精神和内容对已经颁布的所有法规文本进行审议。”
保障人民在诉讼过程中的辩护和自卫权
何雄强部长指出,保障人民在诉讼过程中的辩护和自卫权也是得到修改和补充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落实2013年版宪法中保护人权和公民权的规定。
他说: “2013年版宪法首次规定,法院要遵守庭辩原则,这意味着要有辩护人,要有律师。二是,扩大有权聘请辩护律师的对象范围。此前的宪法规定,被起诉的公民或被告都有权聘请律师。而现行宪法增加规定被逮捕,甚至是当场被捕、被拘押、暂时拘押、暂时监禁和被调查的人都有权自我辩护或请律师介入,旨在避免冤案错案发生。现行宪法也清楚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此前的有关规定是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前,被告无罪,而现在修改后的更为重要的规定是只有罪行得到证明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国会重视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被告享有依照法律程序并如期出庭受审的权利。上述问题都得到了宪法的严格规定,今后颁行的法律法规将做出具体规定以保护被告权益,同时有助于防止冤案错案发生。
越南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版宪法为越南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具体落实宪法的进步规定为越南发扬社会民主做出了重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