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10月29日下午分组讨论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和信任投票决议草案。该决议旨在提高国会和人民议会的监督效果,使其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关于接受信任调查任职人员,国会将对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政府副总理,以及政府部长等49个重要职务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国会民族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对委员会380名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进行信任调查。信任调查采取每年定期的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不过,关于信任调查的规定仍存在许多不同意见。承天顺化省国会代表陈庭雅表示:“我想,信任调查应仅分为信任和不信任两项选择。而草案规定了高度信任、一般信任、低度信任和没有意见4项选择。那么低度信任和不信任有何区别?我想,对低信任度者应立即进行信任投票,而不是一年后再进行信任调查。甚至如果他们不愿辞职,我们就投不信任票。如果我是低信任度者,我就立即辞职,否则很难与大家沟通。”
此前,会议听取了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说明报告,审议通过土地法修正草案、反恐法修正草案等5项法律草案。关于土地价格,将修改为政府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会议认为,反恐法是一项敏感、复杂的法律,因此应广泛征求国会代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