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10月26日分组讨论反腐败法修正草案。
在有关部门的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的情况下,许多意见认为,应基于民主、公开、透明原则进行干部调整,尤其是干部任用、规划、选拔等。同时,实行国家公务员个人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明确规定机关领导人的责任。清化省国会代表黎南说:“成立反腐败机构,对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央已决定将反腐败机构置于党中央领导之下,由总书记任主席,我对此表示拥护,并认为,应对现行反腐败法进行修改”。
当天上午,会议就首都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首都法修正草案包括16项特殊政策机制,为推动首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优势,实现全面快速发展奠定牢固的法律基础。河内市国会代表朱山何说:“首都法已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的十一号决议精神进行了基本修改。这是国会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首都的决议,为首都发展提供人才和各种资源保障。越南每个公民对首都发展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