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计划投资部12月28日在河内举行“开展公司合作投资活动”研讨会。与会代表在会上集中讨论政府总理签署的关于公私合作投资方式试行机制的71号决定存在的不足及其修改补充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公私合作投资方式要取得成功,其投资项目就要符合实际生活,在经济、金融和环境方面具有可持续性。有关项目要有具体规程,确保透明、公开和顺利开展。
计划投资部招标局局长黎文僧说:“修改七十一号决定的目的是方便职能机关,让投资者放心。这次主要修改的是政府参与部分。以前,我们规定控股百分之三十,这使投资者有疑虑,所以本次要修改这方面内容。第二是,要对一些领域制定具体规程,如,第一次修改主要涉及交通领域,此次将扩大到其他领域。”
公私合作投资方式被视为从私人经济部门筹资,用于发展基础设施的最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