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此案调解和听证会的时间:
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8时00分;
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8时00分。
我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间:
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8时00分;
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8时00分。
举行调解、听证会和开庭的地点:西宁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山坊宁中街区陈富路80号(Số 80, đường Trần Phú, khu phố Ninh Trung, phường Ninh Sơn, thành phố Tây Ninh, tỉnh Tây Ninh, Việt Nam)。
我院要求 HSU HUNG CHI 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出席调解和听证会,并参加案件审理过程。
如果 HSU HUNG CHI 先生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