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Chia sẻ
(VOVWORLD) - 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Fan, Yu-Ping 女士(出生日期:1981年,地址:中国台湾新竹市东区科学园区008邻花园街124号),我院一审已经开庭审理武国侠(Võ Quốc Hiệp)先生(出生日期:1984年,地址:越南西宁省新珠县新兴乡新西村)与被告 Fan, Yu-Ping 女士的离婚案,并于2023年8月03日就此案作出74/2023/HNGĐ-ST号的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如下:

1. 接受武国侠先生的离婚请求。

    - 关于婚姻关系:准许武国侠先生与Fan, Yu-Ping 女士离婚。

2.  关于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据武国侠先生的话,两人没有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因此,我院不予解决。

 3.  关于离婚案一审费用:武国侠先生要缴纳30万越南盾。武国侠先生已经根据西宁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8月17日签发的第0000341号发票预交。

4.   关于司法委托费:武国侠先生要缴纳20万越南盾的司法委托费。武国侠先生已经根据西宁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10月19日签发的第0015498号发票预交。

Fan, Yu-Ping 女士有权在判决书依据《越南民事诉讼法》第479条第2款规定合法送达或张贴之日起1个月内提起上诉。(完)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