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阮氏碧泉(Nguyễn Thị Bích Tuyền)女士;出生日期:1985年,与被告Lin Feng Sheng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一审开庭审判此案的时间:
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1年03月11日上午8时举行;
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1年03月30日上午8时举行。
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芹苴市人民法院
请Lin Feng Sheng 先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审判活动。若Lin Feng Sheng 先生缺席,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
备注:所有文件都需要领事合法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