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陈燕如(Trần Yến Như)女士与被告HO, CHIH -LUNG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8年01月25日7时30分钟第一次开庭判决本案。如果HO, CHIH -LUNG 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8年2月27日7时30分钟第二次开庭判决本案,开庭地址:越南永隆省龙湖县富厚乡福万A村500号。 我院要求HO, CHIH -LUNG 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和地址到庭参加。若HO, CHIH -LUNG 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