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有关亲子关系确认起诉要求。
确认吴维韬(Ngô Duy Thao)先生是陈吴明国(出生日期:2020年6月9日)的父亲。
关于案件初审受理费: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要支付案件初审受理费30万越盾,受理费从根据太平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1年1月21日的0009898号发票预付的30万越盾受理费中扣除。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已支付了全部案件初审受理费用。
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吴维韬(Ngô Duy Thao)先生有权在本判决书依法送达或公布之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Liu, Sheng - Wen先生若提起上诉,上诉状请送到越南太平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太平省太平市陈兴道坊崎同路76号。
若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Liu, Sheng - Wen先生不上诉,则判决即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