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1年1月12日受理06/2021/TLST-HNGĐ号离婚案。
本案原告:黎氏锦衣(Lê Thị Cẩm Y),出生日期:1991年;居住地址:越南后江省甲周城县盛春乡双杜大村。
本案被告:Kuo Hung Jen先生,出生日期:1974年;居住地址:台湾桃园市大园区大园坊014坎15-2号。
我院一审将于以下时间开庭审理此案:
第一次开庭:越南时间2022年2月10日7时30分;
第二次开庭:越南时间2022年2月18日7时30分。
开庭地点: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后江省渭清市第5坊武文杰路11A号(Số 11A, đường Võ Văn Kiệt, phường V, thành phố Vị Thanh, tỉnh Hậu Giang, Việt Nam)。
若不能到庭,Kuo Hung Jen先生可以把缺席审判申请书寄给我院。若无理由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规定审理此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