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此案的第一次调解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2月26日8时,第二次调解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3月26日8时进行。 我院也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6月19日8时第一次开庭判处此案,并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7月17日8时第二次开庭判处。 进行调解及开庭的地址:越南同塔省高岭市美富坊30号公路19号。 请HSU,CHIH - CHIANG先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调解和审判活动。若HSU,CHIH - CHIANG先生缺席,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完)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同塔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