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至今,越南积极参加该公约相关机制的活动。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并把其列入越南扩大对外关系、主动融入地区乃至国际社会的总体主张,与“主动加强和扩大有关海洋的外交关系和国际合作方针相适应,这也是2018年越共十二届八中全会颁布的36号决议的精神。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充分开发海洋潜力乃至解决和处理产生的挑战,以营造东海和平稳定环境,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越南一向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关系,其中不断扩大和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迄今,越南共与1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外交关系,其中包括三个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3个战略伙伴关系、12个全面伙伴关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与多个国家在与海洋有关的领域建立了合作关系,这有助于通过合作和利用援助发展经济、科技和保护海洋环境。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方式多样,如加入有关海洋的国际条约,其中包括28项双边条约和29项多边条约。越南也积极与具有海洋潜力的国家合作,争取各国提供经验、技术和资助用于开展海洋测绘、海洋地质和矿产研究、可持续管理越南领海和海岸线等海洋与海岛综合管理领域的合作项目。
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朝着深度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越南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日益朝着深度和多样化方向发展,涉及从石油、水产、海洋和岛屿旅游、航海运输、海港等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到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海洋资源和环境基本调查、发展海洋科技、引进官方发展援助及其他资金来源投建沿海乡份的基础设施和预防自然灾害工程、加强防风防汛能力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等海洋经济领域。此外,越南全国各地已与外国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和实施项目,目的是提高水产开发能力和质量、养殖、收购和加工水海产。越南也与地区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合作发展海洋旅游,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对海洋资源和环境进行基本调查,发展海洋科技、保障海上安全。
近几年,越南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活动通过引进各种资金和技术发展海洋经济,服务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同时明确体现越南充分和全面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心。而关键是在落实公约的整个过程中维护公约,特别是最近越南以和平方式与中国在东海采取的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为进行了斗争。越南的负责任精神为加强各国的政治互信、友好合作关系,逐步解决海上争端和营造地区乃至世界的海洋和平与稳定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