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 |
八十年来,越南国会一直是国家民主精神的体现和延续之地。从1946年的第一次全国大选到今天的国会,“民为本”的精神一向贯穿于人民的最高代表机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发展进程中。
权力机关的发展进程中。
民主始于第一张选票
越南国会的民主性质源于其成立之初。1946年1月6日的大选不仅是一起意义重大的政治事件,也是人民争取自决权的一个历史里程碑。越南人民第一次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在普选、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不因性别、宗教或社会阶层的差异而区别对待。在一个面临无数困难的新兴独立国家,组织一次大选清楚地展现了将人民置于这个年轻国家中心的理念。在纪念越南国会首次大选80周年的集会上,国会主席陈清敏强调:“1946年1月6日是越南历史上一个光辉的里程碑,开启了越南民族发展的新纪元。大选的胜利坚定地确立了人民的自决权,使越南人民摆脱奴役,获得独立,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拥有了完整的法律基础,代表着我们所有国内和国外人民,这是东南亚第一个民主国家。”
更重要的是,民主并不仅局限于选举代表的权利。通过国会的活动,许多重大的国家问题得到公开讨论和决定。国会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桥梁。近80年来一直维持民选代表制机制充分表明越南国会在组织和运作中持续传承民主价值观。
民主性——越南国会八十年来的永恒价值
河内劳动者为选举做好准备 |
近年来,国会进行了多项改革,朝着更加开放、透明和贴近人民的方向发展。国会的质询和回答咨询活动得到现场直播,有助于选民观看和监督其代表的活动。会场讨论日益深入,充分体现了国会对人民的责任。多项重大政策在获得通过之前都经过了广泛的社会讨论,这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并保障人民参与立法过程的权利。国会副主席阮氏清说:“我认为,越南国会发展历程中有三大重要经验教训,其中之一便是坚定不移地维护民主原则,保障人民的自主权。秉承这一精神,历届国会一向重视扩大民主、增强代表性、革新活动方式,以更贴近人民,切实服务选民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
回顾越南国会近80年的成立和发展历程,贯穿主线是民主。国会被定位为人民的最高代表机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绝非偶然。从艰难的初创期到如今的融合发展阶段,越南国会一向将自身命运与人民的自治权紧密相连,而民主既是持续革新的基础,也是其目标。
维护和丰富上述民主价值不仅是国会的责任,也是数以百万计的选民的正当期望——他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通过选票把自己的权力赋予民选代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