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国际专家坦诚、务实讨论有关东海争端的事件和历史证据及其对越南长沙、黄沙主权的意义。
中国一位独立研究家卡尔·查提出所谓中国“历史证据”,认为,多个世纪前,中国已经出现在东海并在东海诸岛宣示主权。但这一观点立即遭到国际学者驳斥。会上公布的一些新的历史资料表明,直到1899年,中国封建朝代依然肯定,黄沙和长沙群岛不属于中国管辖范围。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查塔姆研究所(Chatham House) 亚洲项目高级专家海顿(Bill Hayton)表示,历史上发生的两起事件证明中国没有中国自己宣称的东海主权。第一起事件发生于1884年9月,日本船只在黄沙群岛的浪花礁(Bombay Reef)发生沉船事故。中国官员认为沉船事件不在中国海域发生,因此拒绝赔偿。第二起事件是德国船只贝罗娜号在黄沙海域沉没。中国称该事件是在远离中国的海域发生,因此与中国无关。
海顿表示:“我们可以肯定,1909年以前,没有一代中国政府曾宣布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在上述事件中,中国政府完全否认责任及有关黄沙群岛的问题”。
海顿指出,根据他掌握的资料,越南阮朝19世纪上叶已经在长沙群岛存在。随后,英国于1870年在长沙群岛存在。法国于1933年在长沙群岛存在。而中国截至1948年从未宣示在长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与中国提出的毫无道理的诉求完全相反。
新加坡国家大学国际法中心高级研究家武海登强调,法国殖民政府、越南共和国政府在1950年阶段都曾管控黄沙和长沙群岛。越南是第一个按照国际法对黄沙和长沙群岛宣示主权并连续管理的国家。
他说:“越南于15世纪肯定对黄沙和长沙两座群岛的主权。当时,阮主每年都派人在上述群岛开发资源并建设建筑工程。随后,越南历代皇帝也安全保护经过两座群岛的船只并对其进行征税。越南正式文件都记载了上述活动。法国人侵略越南后也在岛上建设建筑工程。打败法国殖民者后,越南继续在黄沙和长沙宣示主权。在中国意图驻扎两座群岛时,越南曾战斗反抗。在中国非法驻扎黄沙和长沙群岛后,越南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该问题。越南统一后,越南政府继续在这里建设工程包括学校、住房、寺庙等,维护和平并肯定主权。”
法国巴黎狄德罗大学莫妮克·舍米莉耶-让德罗(Monique Chemillier-Gendreau)教授在研讨会上表示,1951年的《旧金山和平条约》、1952年的《中日和平条约》均未提及中国对黄沙和长沙的主权,但都对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座群岛拥有主权表示认可。
显而易见,上述新的历史资料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明确历史事实,是有关各方携手建设和平、友好与合作的东海海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