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口95%过信仰生活,其中各种宗教的教徒人数为2650万。越南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一向得到切实保障。若不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每年约有8500个宗教信仰盛会和节日得到举行。其中大型宗教信仰活动得到隆重举行并吸引成千上万的教徒参加。全国各地的宗教信仰活动十分活跃,能满足人民群众和宗教组织的宗教信仰需求。越南国家承认16种宗教43个宗教组织的法人资格并颁发活动许可证。到目前为止,各种宗教的祭祀设施得到维修和新建;依照法律规定向宗教组织正使用的土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为各种宗教组织印刷和发行服务宗教活动的经书和生产宗教器具创造便利条件。各种宗教组织的对外活动日益扩大;少数民族同胞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得到良好保障。
在越南正加快融入国际进程的背景下,越南每年都积极与美国、欧盟等伙伴方一道出席民主、人权和宗教对话机制,越南按照普遍定期审议机制(UPR)编撰的第三轮人权审查报告, 越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实施情况第三次国家报告也成功过审。除此之外,越南主动向来越工作的世界各国议员、政府官员和各国驻越南河内大使馆等提供越南宗教信仰自由权所取得成果的相关信息;同时成立工作代表团前往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与其就宗教相关问题进行直接对话和交换意见;越南同时还扩大与世界和地区各国在信仰和宗教领域的合作与对话;加强宣传宗教信仰主张、政策和成就,同时驳斥对越南宗教信仰活动的歪曲和污蔑。以上述成就,2020年,美国国务院没有理由把越南列入“特别关注国家”(SWL)名单。
为良好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越南已经并正在继续完善有关宗教信仰的主张、政策和法律,提高国家对宗教信仰活动的管理效果和效力、确保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及时遏制新的宗教信仰极端行为发生,坚决、及时和严格处理利用宗教信仰活动破坏国家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越南党和国家一向奉行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权的政策,在国家发展事业中一向确保各种宗教的均衡发展,弘扬优良宗教文化价值、道德品质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