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公使衔参赞黎氏明钗。 |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公使衔参赞黎氏明钗在会上发表讲话表示,越南一向强调,必须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 确保生产、进口和储存小型武器和轻武器的权利,以满足国防安全需要。她还表示,越南政府依法全面管理武器生产、使用和运输过程。越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小型武器、轻武器及相关装备仅用于国防和安全目的,除国家允许的以外,禁止进口武器。此外,非法运输、使用、交易武器、爆炸物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在地区层面,越南积极参与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的相关机制。越南与东盟各国于去年8月讨论并通过了《东盟打击武器走私宣言》。黎氏明钗表示,越南承诺采取措施并与相关伙伴协调,以实现《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行动纲领》各项目标。
据悉,本次会议将于16日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