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资源环境部副部长黎功成在会上表示,越南充分履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蒙特利尔议定书》等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的相关义务。越南同时也积极参加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保护臭氧层等的国际谈判和经验分享活动。
国内层面,越南逐步制定,完善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主张、路线、计划和项目系统。越南也与荷兰建立关于水资源管理和气候变化应对的双边合作机制,为两国政府、研究院所、企业家在分享共同关心的问题基础上开展合作提供机会。
为了更好落实各项国际承诺,各部门建议审视并及时调整越南《国际条约法》关于全面落实各项条约的第6条的内容,有力改变各级、各部门、各地方和人民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