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政府同意卫生部关于接收由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赞助的5至12岁儿童接种用新冠疫苗的申请,责成卫生部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疫苗接种进度、赞助方计划,以及可以订购的疫苗来源等因素,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及时、按计划、安全、保质和高效,不得陷入被动状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疫苗剩余或短缺情况发生。 必要时,卫生部可以订购疫苗,并对订购的疫苗数量、种类、供应时间负责,综合上报政府总理。 本决议于4月14日生效。(完)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政府批准接收儿童接种新冠疫苗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