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裴世江出席联合国大会“大洋与海洋法”问题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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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裴世江大使6日在联合国大会“大洋与海洋法”全体会议上表示,1982年海洋法公约未能满足所有国家的利益和目标需求,但它仍是海洋领域行动与合作的基础。

越南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裴世江大使6日在联合国大会关于“大洋与海洋法”问题的全体会议上表示,1982年海洋法公约未能满足所有国家的利益和目标需求,但它仍是海洋领域行动与合作的基础。裴世江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了积极和巨大的贡献。他强调,越南赞同大洋与海洋的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其中维护海上和平、稳定与秩序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的观点。越南关注国际和地区的合作问题,其中包括东海开发和管理。
 裴世江表示,目前东海主权仍存在争端。如果这些争端不能妥善处理和解决,将给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造成影响,阻碍东海的合法利用以及沿海国家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开发东海自然资源的合作努力。认识到这一点,越南正积极寻找符合国际法,其中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方均能接受的和平措施。越南对各方通过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指针案文和承诺早日制定东海各方行为准则表示欢迎。越南将继续同有关各方,特别是地区各国一道做出努力,为东海各国的和平、发展、合作营造顺利的环境,保障各国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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