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通过人事决议并讨论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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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11月12日通过关于中央政府人事问题的决议并讨论关于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的决议草案。

政府人事方面,国会通过了批准任命科技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国家银行行长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决议。根据决议,黄成达担任科技部部长、阮青龙担任卫生部部长、阮氏红担任国家银行行长。

讨论关于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的决议草案时,多名国会代表赞成向国会提交一项关于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的决议,以便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而无需经过试点。该决议的颁布符合2019年已修改、补充的《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据此,郡、坊政府属地方级政府,国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一方面,胡志明市是根据国会第26/2008/QH12 号决议试点实行不设郡、坊人民议会的十个地区之一。试点结果显示,不设郡、坊人民议会符合城市政府模式,得到城市党委、政府和人民的支持。

     下午,国会投票通过《2021年国家预算估算决议》,讨论越南航空总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遇到困难的纾困方案和国防、安全用地用于劳动、生产、经济建设等活动的管理试点决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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