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5次会议6月19日讨论《就业法》修正草案。国会代表认为,颁布《就业法》是必要的,旨在与其他法律机制配合,调整就业关系。
国会代表还讨论向青年提供就业、国家职业技能证书、扩大失业保险享受对象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国家就业政策等问题。
关于信贷扶持就业政策,平顺省国会代表阮氏福说:“优先得到国家基金贷款的对象除了使用女劳工、残疾劳动者、少数民族工人等的中小企业、经营户、合作社外,我建议增加农村、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解决当地就业的企业,旨在限制农村劳动力涌进城市或在各地无序流动现象,减少城市就业、人口压力”。
下午,会议表决通过《国防安全教育法》、《增值税法》修正案、《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和《防灾减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