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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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 据本台驻胡志明市记者明幸报道,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29日在胡志明市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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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 据本台驻胡志明市记者明幸报道,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29日在胡志明市闭幕。
      闭幕前,会议讨论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及实施方式决议草案。
      国会法律委员会表示,颁布决议是必要的,但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所有任职人员进行信任投票却没必要,因为这容易导致走过场、空泛化。这项工作只应对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林同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伯船认为:“草案列出的应进行信任投票人员数量过多。依我看,针对主要领导同志进行就行了。打个比方说,国会对常委会委员以上者、各部对副部长以上者进行信任投票,而且应在任期中期即两年进行一次。”
     为期三天的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多项重要问题。在每个问题上,与会代表都向法律委员会反应了各地的实际情况,以方便委员会完善相关监督报告和法律修改建议,明确即将呈交国会审议通过的法律草案有关规定。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李说:“尽管会议仅开了三天,但解决了很多下次国会会议要涉及的重要问题。与会代表集中讨论首都法草案,汇报交通行政处罚监督情况,审议了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及实施方式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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