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国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4月16日上午讨论《越南祖国阵线法》修正草案。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祖国阵线法》修正草案共5章34条,内容基本继承现行法律,并对部分条文的顺序进行了调整,以确保各项内容的逻辑性、合理性,符合立法技术要求,同时满足修改本法的要求、观点和目标。
修改后的《越南祖国阵线法》增加了关于该组织职能的内容,即越南祖国阵线是“人民的代表,保护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
关于祖国阵线的监督和社会论证活动,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认为,应进一步明确祖国阵线监督活动的人民性本质。他说:“目前,我们有对民选机关权力、党内机关政治权力等的监督,只有祖国阵线的监督具有人民性。这就是祖国阵线监督工作的本质,这符合宪法和法律关于祖国阵线是集中人民对党和国家意见建议的组织的规定。”
下午,国会常委会重点向政府关于扶持生产经营的一些税收办法意见报告提供意见,并讨论《企业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政府提出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关于税收部分的规定。
据此,劳动者数量在200人以下、全时开工、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亿越盾的企业将享受20%的所得税。从事社会住房投资、经营的企业,其出售、出租和租售所得收入将享受10%的税率。
阮生雄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到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方案。他说:“2014年1月1日起税率为22%,2016年1月1日起为20%,2020年1月1日起为18%,这样公布,投资者将会高兴,也比较放心。税收政策应简明,不要把企业类型分得那么细,很容易发生消极现象。因为年初效益好,雇佣数百名劳动者,到了年中遇到困难,又要裁员。这次公布2014年法定税率为22%,在当前的困难条件下下调企业所得税为20%,那就更好。”
经讨论,国会常委会同意不再向国会呈交关于颁布帮助企业纾困的一些税收政策决议,而将其内容纳入《企业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和《增值税法》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