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15日向国会组织法修正草案提供意见。
与会代表建议明确阐述国会代表团的法律地位。与会代表认为,应提高国会代表团的地位和作用,使其可以更加主动地履行立法、监督、接受和处理地方选民的举报投诉等职责。
有意见建议扩大国会代表团团长权利。这项法律草案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即“公民可以旁听国会公开会议”。
关于国会及各个民族委员会委员会组织机构的第72条,国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克索福表示,要重新审核民族委员会的组织制度,使该机构能反映各民族的心声,增加该委员会中的民族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