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听取《水产法修正案(草案)》呈文和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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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越南14届国会3次会议6月6日上午听取《水产法修正案(草案)》呈文和审查报告。
越南国会听取《水产法修正案(草案)》呈文和审查报告 - ảnh 1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f发表讲话

据此,草案的新内容是关于社区组织管理水产活动的规定。这项规定为渔民参与管理水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活动奠定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提高渔民责任意识的措施,减少毁灭性开发活动,避免冲突,并符合渔民的愿望。

草案也规定调整捕捞许可证期限,从12个月增至60个月,以减少行政手续,符合实际情况。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表示:“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同意革新水产捕捞许可证签发手续,并同意,水产捕捞要通过限额管理,以合理与可持续保护、再生、恢复水产资源。草案规定捕捞许可证期限为60个月符合渔业资源储量调查、评估、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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