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备受国会代表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尽管关于向战略投资者出售股份的标准、程序和选择的规定已经出台,但关于投资者因未能兑现承诺而遭受处罚的规定却尚未制定。 在立法过程中要认识到国有企业股份化过程是国有资金和资产重组过程,而不仅仅是收回国有资金。缺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全面、配套的机制、政策体系,旨在为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造形成法律框架这种情况,提出了必须研究制定法律规范文本,以全面、彻底解决国有企业股份化有关问题的要求。(完) Từ khóa: VOV VOVworld越南十四届国会五次会议讨论国有资本资产管理使用问题 反馈 提交 Xem th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