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今后优先实施的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之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长度24米以上的渔船都要安装卫星技术行程监测设备,加强渔船在港口和海上的管理工作,系统和正确使用渔船行程监测数据,保障能够追根溯源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产品,确保经确认、认证的产品的合法性。
为实施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及早取消对越南水产的黄牌警告,越南水产加工和出口协会副秘书长阮淮南表示,该协会目前共有60多家企业承诺参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
他说:“企业希望,各地要更有力地开展行动。首先要落实好已经颁行的法律,如《水产法》、政府总理的决议、决定、指示,为2019年1月欧盟派遣检查团来越南检查、评估越南在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中做出的努力打下前提。”
为克服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实施欧盟检查团不久前对越南水产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提出的内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求各部门、沿海省市人委会加强渔业管理,在水产开采管理系统尤其是各地方的实践中形成转变,使欧盟委员会考虑今后取消对越南水产的黄牌警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