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倡导《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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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十四次缔约国会议(SPLOS-34) 6月10日至1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率团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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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在会上发言时强调,越南是带头倡导、尊重、履行《公约》的国家之一,为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治理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大洋做出贡献。
关于东海,阮明宇呼吁各成员国负责任、合法实施海洋政策,携手维护和平、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越方重申,各国只有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其主权诉求,认真行使和维护符合公约规定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保持克制,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以和平方式共同解决争端,才能维护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东海和平稳定环境。
阮明宇强调,越南始终与地区各国一道努力维护《公约》尊严,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努力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具有实质性、约束力、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越南代表团同时肯定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CLCS) 和国际海底管理局 (ISA)等机构为建立海洋法律秩序、维护海洋和平与安全发挥的作用。越南代表团也强调确定200海里外大陆架的重要性;呼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已经递交的200海里外大陆架报告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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