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于1月5日就《民法修正案(草案)》征求人民意见

Chia sẻ
(VOVworld)- 征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4月5日。征集内容包括:总则、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义务与合同、继承、涉外民事关系规定;实施条款;民法有关规定表述技术等。
越南于1月5日就《民法修正案(草案)》征求人民意见 - ảnh 1
(VOVworld)- 越南政府总理日前签署关于颁布政府就《民法修正案(草案)》征求人民意见的计划的一号决定。
征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4月5日。征集内容包括:总则、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义务与合同、继承、涉外民事关系规定;实施条款;民法有关规定表述技术等。
各部、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就上述内容进行意见征集,同时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任务、权限集中就与本部门活动范围和领域有直接关系及本部门关心的问题进行意见征集。
人民报及国会、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刊登《民法修正案(草案)》。司法部要在4月25日前向政府呈交人民意见征集汇总报告。
5日下午,越南司法部与政府办公厅配合举行政府关于就《民法修正案(草案)》征求人民意见的计划发布仪式。
政府副总理阮春福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强调,民法在人民生活中的影响和重要地位,同时要求各部门、各省市认真并尽快开展这部重要法律的意见征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透明、科学及节约。
阮春福指出:“政府要求各部门、部级机关、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尽快实施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征集人民意见工作的决议及政府关于这个问题的计划。发布仪式后,相关工作要贯彻下去并及时展开。此外,作为直接实施该法律的司法机关,我要求法院和检察院广泛征集业内各单位、人员的意见。”
(完)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