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根据国会2016年的30号决议试行一段时间后,政府向国会汇报了试行结果,并建议国会继续实施该政策。按规定,试行期将于2019年2月1日届满。
公安部副部长黎贵王在宣读政府呈文时强调,试点向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电子签证满足了国会提出的要求,如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及党和国家关于深广、全面融入国际的主张。
会上,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建议,在试点的同时,政府要指示公安部及有关机关及早总结、评估《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的实施情况,并向国会汇报,审议是否需要纳入2019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允许在国会第8次会议上朝着简化的方向对该法进行修改,以加入签发电子签证内容,早日结束试点。
国会副主席杜伯巳表示,国会常委会高度评价试点结果,并认为,继续实施该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延长试点时间两年。期间,国会要求政府准备修改《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并呈交国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