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讨论《越南民用航空法》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10月29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升在就投资建设龙城国际航空港主张做说明时表示,龙城国际航空港的投资分为三个阶段,投资总额187亿美元。预计,使用的国家资金包括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开发援助资金。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10月29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升在就投资建设龙城国际航空港主张做说明时表示,龙城国际航空港的投资分为三个阶段,投资总额187亿美元。预计,使用的国家资金包括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开发援助资金。
丁罗升表示,龙城国际航空港设计年吞吐量一亿人次,是新山一国际机场的四倍。
在讨论《越南民用航空法》时,大多数意见对该法规定民用航空部门国家管理机关直属交通运输部领导表示赞成。与会代表建议对民用航空运输中的航班延误、取消作出具体的规定。
平定省国会代表阮清瑞强调: “根据《民事法》第528条第2款规定,机票是乘客与有关方面之间的契约。这样,延误和取消航班是航空公司方面违反运输合同,因此,乘客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现行法律未对此有明确规定,也未规定受理乘客赔偿事宜的专门机构。虽然草案增加了第110条第4a款和第145条第6款,其目的是解决航班延误或取消问题,但这些规定较为泛化,所以很难解决有关问题,特别是赔偿问题”。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国家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和《国家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