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干部任职标准及评价标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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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日前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签署颁布关于各级管理领导干部任职标准框架及评价标准框架方向;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干部任职标准及评价标准的9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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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0号规定中,政治局指出了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干部的共同标准是要绝对忠于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坚持马克思主义、胡志明思想、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理想目标;具有坚定的立场、观点,坚强的政治本领,维护党的纲领、路线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反驳敌对反动势力、投机分子、政治不满分子的歪曲论调。具有强烈、深刻的爱国精神;一向把党、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放在部门、地方、机关和个人利益之上;愿为党的革命事业、祖国的独立自由、人民的幸福牺牲自己。绝对执行组织的安排、安心工作。严格遵守党有关言论纪律的原则、规定。

这是政治局首次制定有关党和国家高级干部的任职标准及评价标准的具体规定。除了共同规定外,政治局还对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等每个职务制定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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