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 据本台驻美国记者报道,越南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正得到国内外各阶层人民踊跃建言。
旅美越南人在接受本台驻美国记者采访时也纷纷袒露心声,为建设符合越南发展与融入国际进程的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旅美越桥、律师丁曰四说:“我想,宪法修正草案应平衡国家权利和人民权利。人民权利体现在宪法规定的机制中,如:尊重国会监督权。我高兴的看到国会日益体现其积极作用。不过,司法活动未得到充分认识。我想,国会在本次修宪中,应仔细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宪法要有可操作性,适合大多数人民的需求,不给某些人钻民主自由的空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范世黄认为,修宪起草委员会应具体解释修订内容及修订原因,以便人民了解宪法新修改的内容。他说:“宪法修正草案有一些积极变化,如:经济成分的平等,删除了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等表述。关于党的领导的宪法第四条表述太长。我想,不必使用越南共产党是工人、农民、知识阶层的先锋队等词句,宪法第四条的核心内容是越南共产党是领导越南国家和社会的唯一政党,这就足够了。”
越南在美大学生和青年协会主席阮世英表示,国家应基于越南人民素质基础,鼓励独立思维,并加大对科技的投入。